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7月14日,十四届旗委第三巡察组对杭锦旗水利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8月16日,十四届旗委第三巡察组向杭锦旗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自8月16日十四届旗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党组格外的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杭锦旗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巡察反馈会议要求,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序时推进各项整改工作。8月3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暨巡察反馈意见专题分析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就如何抓好整改工作会同二级单位、各股室责任人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了《杭锦旗水利局党组关于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方案》,针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于9月20日召开了十四届旗委第四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7日召开了问题整改通报会,11月16日召开了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会。本轮巡察整改我局共涉及3个方面10类26项具体问题,现已完成整改24项具体问题,剩余2项正在推进。制定完善了《杭锦旗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等1项制度。
1.推动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对习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深入,对习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战略重要性认识不深,在找准水利工作推进五大任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上把握不准,创新举措不多。局党组没有对如何落实五大任务进行深入专题研讨,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未制定有效可行的落实方案和措施,未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载体。二是传导压力责任不够有力。水利局对下属二级单位考核不严格,虽然制定考核清单,大部分站所工作档案不全,各股室无工作安排和总结;没有督促苏木实属地责任。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习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深刻认识习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的战略重要性,结合水利工作项目,利用每周四学习、专题研讨、领导讲学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到学有所用,融会贯通。二是根据《杭锦旗“四水四定”及深度节水控水实施方案》《杭锦旗2022年度、2025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文件要求,全方面开展我旗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将全旗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苏木镇,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等行业,严控总水量。同时,完善农牧业用水计量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农田灌溉工程全部配套安装了计量设施。三是对二级单位及股室进行严格管理,按照考核任务清单进行日常监督、半年考核及年底考核,建立完整工作档案,同时,要求各二级单位及时对日常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切实做好年底工作总结,逐步推动工作落实。
整改进展:一是利用每周四各单位集中学习时间和主题党日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深刻认识习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的战略重要性;二是对锡尼镇、伊和乌素苏木、巴拉贡镇、呼和木独镇、独贵塔拉镇安装了计量设施;三是局党组组织对二级单位做了日常监督考核,建立各项工作任务档案,并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进行日常工作调度,逐步加强了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将好经验好做法及好成果上报上级部门宣传,分别是“杭锦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和“杭锦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水资源保障能力不够。目前尚未形成全旗相互连通供水水网,空间格局连通性不强,还停留在一个流域一个区域的治水用水方式。杭锦旗沿黄地区水系连通工程尚未实施,灌排系统不完善,支撑灌区高水平发展的水利基础仍然薄弱,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约束全旗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实施治理项目前期手续不规范。希日摩仁生态清洁治理项目方案编制时间,早于方案合同签订时间;独贵塔拉镇供水保障工程与巴拉贡镇朝凯沟社滴灌水源工程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开工建设;朝凯沟防洪堤在设计与监理的选用上未进行招投标或比价程序直接签订合同。三是项目监管不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锡尼补拉格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无法人签字、项目部公章及日期;山碳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变更单价未审批;碱柜供水保障工程经现场勘查,管道上方开口宽度约1米未达到设计开口1.8米的宽度,未按施工图纸施工;苏布日格村供水保障工程经现场查看,监理未履行职责,不在施工现场;西河路和花海土方变更工程无批复。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杭锦旗陶赖沟年引水500万立方米新建项目,将塔然高勒煤矿疏干水引调至陶赖沟水库蓄存,然后再供至杭锦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2024年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确保新能源产业示范区和锡尼镇周边用水需求。二是实施库布齐沙漠沿黄生态带治理工程,通过退水渠道与灌区总排干沟连通,送入杭锦淖尔蓄滞洪区,形成水系连通,2024年建成投用。三是2023年争取市级节水补助资金1000万元、水权转换节水改造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500万元,对灌区36公里灌溉渠道进行提升改造,争取排干工程清淤养护资金395万元,对灌区56公里排干工程进行清淤疏浚,年内开工建设,2024年完成。四是2023年9月份完成2024年水权转换维修养护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继续对灌区工程进行提升改造,2024年开工建设。五是加强供水工程建设力度,确保我旗有限的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快速推进库布齐沙漠1500万吨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确保朔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用水需求。
整改进展:一是杭锦旗陶赖沟年引水500万立方米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进行组织审查。二是库布齐沙漠沿黄生态带治理工程因社会问题未解决,处于停工状态。三是2023年市级节水补助资金1000万元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50万元;水权转换节水改造工程维修养护2500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5月完工;排干工程清淤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四是2024年水权转换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五是库布齐沙漠现代农牧业1500万吨/年供水工程已建成投用。
完成情况:第二项正在推进,组织协同苏木镇等部门做好思想工作,解决社会问题,推进库布齐沙漠沿黄生态带治理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其余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上的水准,加强项目监管。二是独贵塔拉镇供水保障工程和巴拉贡镇朝凯沟社滴灌水源工程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前期资料收集,并进行工程验收;三是朝凯沟防洪堤设计与监理选用未进行招投标,由旗水利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处理,并要求今后项目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如又出现同类问题,将严肃问责。
整改进展:一是目前项目已按照建设基本程序执行。二是独贵塔拉镇供水保障工程和巴拉贡镇朝凯沟社滴灌水源工程按照文件批复要求,各项指标控制合理,资料齐全,运作状况良好,工程质量合格。三是2023年9月对相关负责人樊文彪进行谈话,严格执行有关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按时间节点与实施工程单位、验收单位履行各项手续环节。二是我局要求实施工程单位将断面不足段落立行立改,严格照图施工,要求监理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理,现场代表随时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三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档案要求,从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程序整理档案,确保资料齐全。
整改进展:一是对该工程建设项目资料按照流程执行,继续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二是现已完成管道开挖断面不足段落整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监理全程现场旁站监督。三是已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档案要求,从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程序整理一套完整档案。
3.推进生态建设工作方面监管不到位。一是推进生态治理项目进展较慢。杭锦旗水利局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条小流域、7座淤地坝除险加固、5座新建淤地坝和毛不拉孔兑2条小流域治理等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最迟项目于2023年6月完工,上述项目至今仍在施工阶段。二是生态治理成效不明显。摩仁河上游希日摩仁(巴音敖包)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及京津源二期项目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偏低未达到30%,现存活苗木无人看管养护。三是水资源监管能力不够。水资源行政监管执法存在盲区,农牧业领域无证取水时有发生,独贵塔拉镇4处渔场、杭锦旗绿美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种养殖项目存在无证取水行为。四是河湖排污监管方面存在短板。杭锦旗河段内共有6个强排站直接向黄河排放干渠水,至今未有整治措施。
整改措施: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建立对参建单位的考核机制,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管理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对推进生态治理项目进展较慢的施工公司,将其主要管理人员纳入水利行业统一的信用监管,其信用信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做公开,实施信用动态监管和联合惩戒。目前7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毛不拉孔兑1条小流域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5座新建淤地坝项目和毛不拉孔兑1条小流域治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
整改进展:目前7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毛不拉孔兑1条小流域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5座新建淤地坝项目和毛不拉孔兑1条小流域治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已完成摩仁河上游希日摩仁(巴音敖包)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及京津源二期项目的补植补种,由施工公司进行管护。
整改措施:一是突出重点抓难点,坚持分区规划的原则,因地制宜,一沟一方案,一户一办法。二是坚持以草为主、以灌为主、乔灌草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考虑农牧民切身利益,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三是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完善运行管护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奖补对象为自愿出资投劳参与生态治理的农户、村组集体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建设主体。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把生态建设管护工作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挂钩,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四是与苏木镇、嘎查村、农牧民建立利益链接机制,确保管护到位。
整改进展:为提高生态治理成效,2023年实施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项目,以党支部为引领、村社为单位、企业为支撑、农户为建设主体的“村党支部+企业+农户的运作模式”实施。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后,综合效益明显地增强。通过水土流失治理,新增治理面积 2000公顷,管护期内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度将由治理前的21.6%提高到治理后的85%,林草覆盖率将由原来的22%提高到73.7%。年蓄水能力为70.74万m3,年减少入黄泥沙量7.94万t。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杭锦旗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完善水资源监督管理体系;二是严格对违规取水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督促整改一起,确保取用水户按程序取水。
整改进展:一是已制定《杭锦旗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待局务会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2023年我们共排查用水户15余户,其中对5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整改,确保取水户规范取水。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库布齐沙漠现代农牧业1500万吨/年供水工程,在吉日嘎朗图镇黄介壕嘎查新建1座蓄水池1座,加压泵站1座,向沙漠规划建设的5万亩示范区供水,解决呼和木独镇排水出路问题。二是黄介壕嘎查以下段落以完善排干网络体系,输送至杭锦淖尔蓄滞洪区进行再生利用。
整改进展:一是库布齐沙漠现代农牧业1500万吨/年供水工程已建成投用。二是排干疏通工程已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实施方案,由库布齐水务公司做立项实施。
4.对生态保护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一是项目资金管理把关不严。陶赖沟绿化工程一期在养护期未到的情况下提前结算;陶赖沟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中标金额4491.36万元,结算金额5265.62万元,增加金额774.26万元,变更率为17.24%,超出规定范围。二是工程建设项目结算不实。陶赖沟河道治理项目在结算时未按实际开票税金结算工程价款(招投标文件中税金为11%,在部分发票中实际开票税金为9%,结算报告中税金为11%)。
整改措施:一是我单位将对项目法人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20〕2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等规定。二是单位将严格执行项目相关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在项目立项之前将完善设计,严格审核变更事项,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整改进展:一是已于9月21日组织项目法人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学习分2节,上午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常识,下午进行财务知识学习。二是严格执行项目相关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在项目立项之前完善设计,严格审核变更事项。
5.河长办职能发挥不充分。一是局党组督查指导基层巡河巡湖未常态化。无河湖长日常监督检查档案、河湖长巡河频次达不到每周巡河十次的要求。二是宣传引导不深入。水利局对河湖清“四乱”、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宣传方式单一、群众知晓率不高,导致河道垃圾乱堆问题反复出现,群众节水环保意识不强。三是监管不力。河道采砂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同圆公司和富源砂石厂存在未按要求栽设界桩,河道堆沙挤占河道行为,容易破坏河道生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底对各级河湖长在河长通APP巡河情况做统计汇总,并对未完成巡河湖任务的河湖长进行通报,年终考核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发动各级人大、政协、群团组织利用民生集市、服务进社区和在重要河段设立宣传牌等形式宣传河湖长制工作。三是以黄河流域非法采砂专项治理为重点,责成有采砂任务的苏木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挥水利部门牵头、“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生态环境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会商协作作用,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责任。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底对各级河湖长在河长通APP巡河情况做统计汇总,并对未完成巡河湖任务的河湖长进行通报,年终考核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巡河304次,通报21个河(湖)段河长未开展巡查。二是各级人大、政协、群团已组织并且开展利用民生集市、服务进社区和在重要河段设立宣传牌等形式宣传河湖长制工作。三是以黄河流域非法采砂专项治理为重点,责成有采砂任务的苏木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挥水利部门牵头、“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生态环境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会商协作作用,对河道采砂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责令整改。
6.推动公共安全工作不到位。一是安全风险隐患治理不力。黄河险工治理工程存在坝垛和档间不同程度冲淘塌陷,摩林河二库、陶赖沟水库均存在闸门生锈、丝杠变形的问题。二是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工作不严格、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不完善。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工作档案不完善、不规范,对推进今后水利安全工作的借鉴未形成有效的指导促进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进行应急抢护和维修,计划实施芦团险工、达拉图险工维修,各险工段落、堤防水毁冲沟填覆,沿线穿堤涵闸维修加固,确保黄河防御安全;对全旗5座水库实施维修养护工程,排除运行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完善可操作性强的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强调制度工作档案的规范管理和运用。二是印发《杭锦旗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从排查、记录、档案管理、整改销号等方面做明确,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实施芦团险工,完成护格宾网石笼4850m³、达拉图险工正在维修,完成塑土枕抛填修复9972m³,已完成各险工段落、堤防水毁冲沟填覆1065处,沿线处,确保黄河防御安全。同时已修改完善且操作性强的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二是局党组已印发《杭锦旗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督管理。
7.水资源刚性约束“四水四定”未得到一定效果落实。一是“四水四定”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农业用水强度控制无措施,未制定农业用水超定额(限额)累进具体措施。二是用水计量和在线监测系统未达到全覆盖。对已颁发取水许可证的鄂尔多斯市蒙发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录入全国用水直报系统。三是农业用水管理有漏洞。全旗有2191眼农业灌溉机电井未登记发证,7879眼机电井未安装流量计,对已安装流量计的机电井也属于游离监管状态,无人核定用水量。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杭锦旗南岸灌区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二是加强对取用水户实现计量监测,取用水户逐步实现计量全覆盖,同时,加强用水直报系统填报管理,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填报任务;三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2023年全面完成杭锦旗机电井登记证换证工作,确保合法机电井都有证,采取“以电折水”或依托苏木镇村嘎查对其取用水量进行统计研判。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11月灌溉期已结束,全年用水核算,对节约用水农民进行奖励;二是在取水许可审批过程中依法要求企业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取用水户按季度填报取用水直报系统,争取用水总量全面准确。三是全面完成2023年杭锦旗机电井登记证换证工作。
8.沿黄灌区运行管理不到位。一是高效节水设施推广不力。灌溉方式仍然粗放,“大水压碱”状况还没有正真获得根本性扭转,高效节水设施的推广力度不够,全沿黄灌区滴灌节水设施推广使用面积不足10%。二是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效益发挥不明显。2022年度朝凯一社滴灌工程主体项目完工,但是存在干渠引入沉砂池困难,配套设施未完善,且后续措施未安排,不能按时运行,无法充分的发挥项目效益。三是排干功能发挥不充分。独贵塔拉排干168闸段周围农田存在排水不畅,农田退水难等问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制约土地质量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群众宣传思想工作,让老百姓广泛认识水资源紧缺性,高效使用已建滴灌设施。(完成时限:长时间坚持)二是根据《杭锦旗沿黄灌区农业灌溉节水奖惩办法》,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将用水量分配到每条支渠,对分配量内节约的水量进行奖励,同步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三是将朝凯一社滴灌沉砂池引水工程列入2023年水权转换维修提升改造项目中进行配套完善,2023年建成。四是编制灌区排干工程2024年维修养护实施方案,计划投资300万元,对独贵塔拉排干工程进行疏通整治,2024年春季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10月,组织干部职员深入村里,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方式对群众开展宣传思想工作,让老百姓广泛认识水资源紧缺性,高效使用已建滴灌设施。二是根据《杭锦旗沿黄灌区农业灌溉节水奖惩办法》,将用水总量分配到每条支渠,并对节约用水户进行奖励。三是2023年水权转换维修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目前已开工建设。四是已编制完成灌区排干工程2024年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完成情况:其中第四项正在推进,及时审查灌区排干工程2024年维修养护实施方案,争取资金批复,按照时间节点,2024年春季实施,剩余工程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对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悟不到位。一是对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认识不够到位。未将“模范自治区”任务纳入党组重要议程,未纳入部门业务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建立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机制。二是学习不深入。没有对深入贯彻习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学习,无学习相关档案。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阵地发挥作用不明显。无日常管理制度、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实践教育计划和工作台账。四是缺乏有效的推进载体。开展“模范自治区”工作以组织学习、开展宣传为主,没有把行业业务工作融入建设“模范自治区”中来,搭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有效载体,工作成效不足。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业务均属于“模范自治区”建设范畴,但没有把这些工作纳入建设内容,作为工作推进载体进行调度。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精神、习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重要议程,列入主题党日学习。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杭锦旗水利局二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清单,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纳入业务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纳入杭锦旗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1次专题研讨,邀请旗巡听旁听工作组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三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建立工作台账,突出教育成效。四是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沿黄灌区灌排系统提升改造等水利重点工作融合到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任务中,统筹推进。
整改进展:一是在9月份主题党日、24次党组(扩大)会、33次党组(扩大)会以及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深入学习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于9月18日,围绕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开展专题研讨一次,并邀请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李金福、旗委宣传部理论思政股负责人王俏进行巡听旁听。三是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活动,9月组织参观了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基地。四是与各二级单位、各股室签订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责任状,与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沿黄灌区灌排系统提升改造等水利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沉淀资金没有正真获得充分利用。杭锦旗2020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上级专项资金51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9万元、自治区投资174万元、市级投资158万元,2020年底该项目已完工,中央专项资金179万元至今未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拟将招标结余资金继续用于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根据动态排查情况,优先安排解决群众反映集中急难愁盼的问题,年内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是今后项目实施中如有招标结余资金,将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安排使用,充分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时效性。
整改进展:一是已将结余资金继续用于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根据动态排查情况,优先安排解决群众反映急难愁盼的问题,年内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一是组织协同苏木镇等部门做好思想工作,解决社会问题,推进库布齐沙漠沿黄生态带治理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及时审查灌区排干工程2024年维修养护实施方案,争取资金批复,按照时间节点,2024年春季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线;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