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4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00元/股,于 2022年 5月 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9,094,746.2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385,253.7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于2022年 5月 23日出具“天健验〔2022〕3-40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48,155,553.73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8,614,392.19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净额(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所有产品)
注: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楼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7750)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634884019)中的节余募集资金 26,455,904.04 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 年 4 月 24 日、 2023 年 5 月 16日、 2023年 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浙江菲菱科思”)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具体办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事宜。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监管协议范本的规定和要求,会同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会同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扩大规模布局及经营管理需要,保证“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原有实施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 3#厂房”的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厂房”,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实施方式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9)。
截至 2022年 6月 29日,公司“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分别为 14,414.19万元和 2,846.32万元,合计为 17,260.51万元。2022年 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7,260.51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45.43万元,合计人民币 17,505.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 5月 16日召开了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26,455,904.04 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24日、2023年 5月 16日、2023年 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 5月 16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 5月 20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相关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计划用于募投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真实、准确、完整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超募资金 37,741.45万元,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所筹资金超过承诺投资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的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
2022年 10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在原有实施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园一路 西侧润恒工业厂区 3#厂房”的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 A栋厂房”。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经营 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成后能更好的发挥作用,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 实施。
截至 2022年 6月 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7,260.51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245.43万元。2022年 6月 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 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29号)。 公司已于 2022年 7月将上述款项自募集资金专户划出至一般账户。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集资金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 26,455,904.04 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部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二)募投项目“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是公司根据项目规划与进展情况,从项 目的实际需求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优化了项目实施方案和生产工艺流程等措施,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 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整体成本,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了费用的管控和监督,同时节约了募投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 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计划用于募投项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现金管理产品。
注 1: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在原有建设内容有“气候类环境实验室、机械类环境实验室、EMC(电磁兼容)实验室和无线通信实验
室”基础上增加“光通信实验室”建设内容,该调整不涉及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的变动。
注 2: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年度末投资进度按照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调整后投资总额计算为 89.89%,但该项目实际已建设完毕,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