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彩礼”一般严重超过普普通通的家庭的经济承担接受的能力,往往带来“因婚致贫”或“因婚返贫”、增加结婚成本、引发家庭矛盾甚至恶性事件、恶化社会风气等问题。但“高价彩礼”屡禁不绝,已成为一个一定要引起格外的重视的普遍性问题。
收取彩礼是全国性现象。大数据分析显示,2000年以来,全国约有超过79%的婚姻收取彩礼,山东以超过89%的比例成为最流行收取彩礼的地区,河北、广东、安徽、甘肃等省收取彩礼占比也较高。直辖市彩礼收取占比均较低,上海占比37%,为全国最低,天津、重庆和北京的占比分别是66%、56%和51%。新疆、青海、海南、西藏等偏远地区的比例也较低。
收取彩礼金额较大。大数据分析显示,“10万元”在所有彩礼金额中出现频率最高,占比约为11%,其次是“2万元”和“5万元”,占比分别约为10%和8%。除此之外,还出现了较多百万级高价和88888元、66000元等“吉利价”。综合看,当前彩礼的全国均值约为7万元,浙江以约22万的平均值高居第一,福建、黑龙江、江西、内蒙古、山西等地区也较高,海南、西藏等地较低,约为1万元。独生子女群体的彩礼金额平均值约为78000元,明显高于非独生子女群体约56000元的水平。
“附加彩礼”较为普遍。大数据分析显示,男方除了要以现金或存折方式赠与女方“直接彩礼”外,往往还要以实物形式赠送女方“附加彩礼”。其中,约75%的赠送珠宝首饰,约43%的赠送房产,约41%的赠送家用车,赠送名贵烟酒、家电、家具的也较多。这些实物价值往往较高,甚至比“直接彩礼”高出多倍。按照当前我国农村家庭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彩礼总金额要花费一个家庭5年以上的积蓄。同时,约有64%的彩礼金额是由女方家长确定的,婚后彩礼的70%也由女方家长支配,只有30%返赠给新婚家庭支配。这显然增加了男方原家庭和新婚家庭的经济负担。
男女双方对待彩礼态度差异较大。大数据分析显示,61%的女性看重彩礼金额的多少,只有15%的男性认为金额多少很重要。合理的彩礼金额男性倾向于1万元到5万元,女性倾向于5万元到10万元。近一半男性认为彩礼是一种应摒弃的陋习,而超过63%的女性认为彩礼是男方诚意的体现。男女双方对彩礼迥然不同的态度,导致因彩礼谈不拢而分手的情况十分常见,甚至引发家庭矛盾或严重的恶性事件。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超过40%的家庭因彩礼问题发生过矛盾。
李佐军:农村男多女少是彩礼坐地起价的重要原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我国男性人口总数为72334万人,女性为68844万人,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为105.07(以女性为100)。尽管与2010年相比,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下降了0.13个百分点,但男性人口仍然超过女性人口3490万人。此外,伴随着快速城镇化,大量进城务工农村男青年因能力和收入限制,很难在城市安家。
彩礼非经济传统功能被经济功能取代。在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中,彩礼的基本功能是婚姻关系确定的表征和双方情感的表达。但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受“等价交换”“金钱至上”等思想的影响,彩礼的传统功能逐渐式微。大数据分析显示,目前相当一部分家长认为彩礼是多年养育女儿的经济补偿,有的被作为女方兄弟结婚的重要经济来源,还有一部分独生子女家长认为目前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偏低,要通过多收礼金来弥补。
攀比心理和享乐歪风推高了彩礼金额。很多人把高价彩礼看成是必须争取的“面子”,这种非理性的攀比,不断推高了彩礼的金额。同时,当前部分80后、90后年轻人,对生活质量要求比较高,吃穿住行用都要追求最好,不愿意一步一步地去共同奋斗,而希望结婚时“一步到位”。
法律和法规和村规民约的刚性约束力度不够。尽管《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不够具体,在彩礼合理范围的规定、彩礼主体资格的确定、“因婚致贫”的解释等方面存在盲区,导致“高价彩礼”受法律的约束力不够,发生纠纷时还存在依据现有法律条款难以处理的问题。同时,虽然较多地方村规民约明确反对“天价彩礼”,但缺乏相应的惩戒措施,很难起到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