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8日,福建省石狮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物危险操控及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明标。
石狮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物中,触及我市1家运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物危险操控及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状况。石狮市明标海鲜饭馆出售的豆芽(购进日期:2023-05-27)经抽样查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出产的悉数过程中制止运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 质的公告(2015 年第11号)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二)对单位违背法律法规行为依法处分状况。石狮市明标海鲜饭馆运营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石狮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则,免予处分。(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狮市监处(2023)7014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状况。石狮市明标海鲜饭馆接到不合格陈述后发动召回、展开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素质训练、执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准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