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湘市“十三五”长江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后续工程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24】2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湘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临湘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湘市“十三五”长江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后续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临湘市“十三五”长江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后续工程。
2.3 建设规模:临湘市“十三五”长江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后续工程工程内容最重要的包含长江段涝区烟波尾电排改扩建及配套工程及黄盖湖铁山咀泵站扩机增容后续工程等,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书。
(2)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完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筑设计企业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设计范围:根据概算清单和招标图纸提供技施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阶段地勘;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定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相关行政主任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③采购范围:设计范围内的采购内容。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为止,施工周期(含设备采购)为23日历天)。
2.6 质量发展要求:①设计的基本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核检查,以及提供对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②施工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检验收取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③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一定要具有施工资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指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独立体投标人: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3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3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人成员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730万元的勘察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一定要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由不超过 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实施工程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联系人须经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授权;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投标文件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95%,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5%。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检查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 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07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网址:)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网址:)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