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专项举动中,大街对辖区内河道做全面排查,要点整理地笼、网箱等不合法捕捉东西,累计出动护林员、网格员等合计70余人次,共整理不合法捕捉渔网5只,地笼26只。
下一步,南阳大街将继续加强河道巡查力度,树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避免不合法捕捉行为反弹。一起,呼吁广大群众热心参与监督,发现不合法捕捉行为及时告发,一起看护水清河畅的生态环境。
答:“地笼”又叫“绝户网”“迷魂笼”,因“地笼”孔眼细微,幼鱼、幼虾进去后很难逃脱,运用“地笼”进行捕捉对鱼类资源带来无法估量的灭绝性损坏,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运用的渔具。因而,运用“地笼”捕鱼是一种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地笼渔具成本低、易操作但其一旦放入水中就会大小通吃、一扫而光严重损坏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则:违背捕捉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则进行捕捉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来得到的,能够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够没收渔具,撤消捕捉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许运用禁用的东西、办法捕捉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罚金。